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方: 张三
承租方: 李四
房屋所在在地: 水西门大街20号
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结构 混合 设备情况 简装、无家具、无家电 用途 住宅 租期 壹年
正房 2间 附属房 间 建筑面积 60平方米
租金每平方米 0.5元 每月 900元 每年 10800元 付款方式 半年一付 现金支付
附记
甲方(出租) 张三
立约人 乙方 (承租)李四
双方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协商议定事项如下:
一、 乙方应依约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 甲方在租期内,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加租,并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
三、 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以及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或以房入股。联营牟利。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四、 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房屋,确保住用安全。甲方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另签协议书进行和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可报抵房租(甲方须到房管机关纳税费)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五、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议定今后处理办法,并另签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房管部门备案)。
六、 甲乙双方如共同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照顾公共利益。
七、 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中止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征得对方同意,并商定补偿损失之费用。
八、 租期届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有优先权,但须另订租赁合同,方能生效。
九、 房地产各项税金由甲方负责。租赁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十、 乙方于退租前,必须结清应缴水电费及房租,并将装修及附属设备向甲方点清,如有短少或人为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十一、 退租时甲乙双方应会同至区房管机关缴销租赁合同。
十二、 如双方因租赁问题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十三、 其它议定补充事项。
1、 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半年房租¥5400元整。
2、 乙方同意于20xx年6月15日前支付下半年房租¥5400元整。
3、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房押金500元整,此款将于租赁期满后由甲方返回乙方。
出租人(甲方)张三 承租人(乙方)李四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房管机关审核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双方约定租赁用途为居住用,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x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应结清其承担的相关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xx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xx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xx元整。支付方式:x。
(二)押金:xx人民币xx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该套房屋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直接向相关单位缴纳,逾期未能缴纳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赁期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亦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南京市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基础上不可以就房屋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整体结构不得改变房屋现有房间分布布局,不得拆除现有承重墙、隔断墙。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邻里房屋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乙方不得将房屋进行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x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xx日的。
2、欠 ……此处隐藏10666个字……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3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和乙方留下的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甲方所有。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立即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日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
租给他人。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改变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的。
十、违约责任
0.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0.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0.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
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9房屋所在在地:_________
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双方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协商议定事项如下:
一、乙方应依约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甲方在租期内,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加租,并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以及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或以房入股。联营牟利。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四、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房屋,确保住用安全。甲方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另签协议书进行和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可报抵房租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议定今后处理办法,并另签协议。
六、甲乙双方如共同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照顾公共利益。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中止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征得对方同意,并商定补偿损失之费用。
八、租期届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有优先权,但须另订租赁合同,方能生效。
九、房地产各项税金由甲方负责。租赁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十、乙方于退租前,必须结清应缴水电费及房租,并将装修及附属设备向甲方点清,如有短少或人为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十一、退租时甲乙双方应会同至区房管机关缴销租赁合同。
十二、如双方因租赁问题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十三、其它议定补充事项。
1、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半年房租¥_________元整。
2、乙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下半年房租¥____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房押金_________元整,此款将于租赁期满后由甲方返回乙方。
出租人: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