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财政工作计划三篇
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又迎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做一个计划。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财政工作计划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政工作计划 篇1
为我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调动全镇农民筹资筹劳建设村内集体公益事业的性,村级公益事业长效机制,镇党委的“生态文明亮镇、设施农业富民、项目建设兴镇、二三产业强镇”的发展理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新农村建设,镇村社干部抢抓机遇促发展的思想意识,这次培训会议的安排,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等环节的工作辅导,同与会的同志们一起学习、交流、沟通,不妥之处,请大家意见。
一、财政奖补资金筹集和奖补的范围、标准、
(一)奖补资金筹集
奖补资金包括和省、市财政安排的财政奖补资金、县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和整合支农资金、奖补资金利息收入等。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补助、扶持、社会捐赠、村级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新机制。
(二)奖补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限于以村民筹资筹劳为基础、村民直益的集体生产生活公益事业项目。主要包括:村内道路(行政村到居民点)、村内水渠(灌溉区支渠的斗渠、毛渠)、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人畜饮水等小型水利设施、户外村内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村容村貌整治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跨村村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按现有投入渠道解决,原则上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来解决。农民宅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
(三)奖补标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普惠制和项目相的原则,农民筹资筹劳的情况。村民筹资筹劳《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甘政办发〔xx〕61号),上限控制。筹资每年每人超过15元,筹劳每年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对筹劳确有的,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允许以资代劳,每个标准工日超过20元。试点期间,如遇筹资筹劳标准,按新标准。对性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普惠制,可项目大小和农民直益程度,财政奖补比例为筹资筹劳额的50%-100%。对事关生产生活重大、农民需求迫切的公益事业项目,财政奖补比例不超过筹资筹劳额的3倍。
(四)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先建后补的。为支持基层改革试点,县财政奖补资金筹措情况可先预拨付试点乡镇比例的'奖补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由县财政兑现奖补资金。
二、认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意义
农村税费改革前,村提留、乡统筹和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简称“两工”)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主要资金、劳务来源。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和“两工”,规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劳务,村民一事一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不平衡,整体覆盖面较小,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需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总体上呈下滑趋势。农村基础设施脆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障碍,需要措施,尽快解决。
近年来,地方对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试点,积累了有益经验,了。实践证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激发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调动农民公益事业建设的性,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和的民主议事性,运用民主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并民主议事机制,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让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的关怀,城乡发展,社会,财政资金带动作用。有利于和激活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让农民的双手,在支持下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带动农民就业,拉动农村投资和消费,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为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开辟新渠道,社会资金流入农村,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有利于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以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的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实践,转变基层政权组织职能,乡村治理机制,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财政工作计划 篇2
镇妇联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以“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为抓手,鼓舞激励全镇妇女组织把握好“十二五”时期难得的发展机遇,在参与社会协同中切实服务妇女民生,在参与宜商、宜业、宜居”梅陇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完善机制、注重提升,推动妇联组织发展
夯实组织根基,健全组织网络。指导开展示范性妇女之家创建工作,组织20xx年XX区创建示范性妇代会(妇女之家)专题培训班,以建设“妇女之家”为切入点,围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 进一步夯实基层妇代会组织建设。在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党的妇女群众工作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妇女之家”作用,拓展妇女参与社会管理的平台,促进妇女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20xx在集心村和南方二居妇女之家中试点开展“妇女议事点”建设。集心村被全国妇联授予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精心筹备镇妇联和村(居)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村居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推进工作。
注重素质提升,提高工作效能。精心组织“学习,让人生更精彩”——妇女学习大讲坛活动,开展以人文关怀、心理疏导为主题的讲座课程,广泛发动我镇职业女性及家庭参与,提升参与者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成立了一支有专业特长、乐于奉献志愿者组成的“社区三尺讲堂”讲师团队伍,以居民、家庭的实际需要出发点,为其在家门口提供内容丰富菜单式的系列讲座,上半年已举办了24期,6月15日区妇联副主席郁青一行来到梅陇镇罗阳四居社区三尺讲堂参加了由金恒源老师主讲的“雍正是怎样的一个人”。
二、巩固品牌、注重实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丰富传统维权项目的内涵。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以项目化运作方式,提高创建活动的整体水平,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以家庭为阵地,开展廉内助教育活动,推进家庭廉政文化建设。开展防艾知识宣传活动,加强妇女预防艾滋病“面对面”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继续发挥好基层示范点作用。深入开展“法律进家庭”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知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送进千家万户。
着力加强妇联维权品牌的提升。进一步规范基层老舅妈工作站点的建设,加强妇联组织对老舅妈工作站点的业务指导,通过“白玉兰开心家园”项目凝聚理顺妇女群众心气,引领好重点人群的思想观念,从修复家庭功能、解决生活困难、重建社会关系、提高生活质量等方面入手,发挥老舅妈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作用,努力实现“调解矛盾、调顺民心、调稳社会”的目标。上半年梅陇镇老舅妈工作站共受理群众来访52起,成功调解49起。立事建立了“飞来凤”工作站,举办飞来之凤 沪上提素“来沪女性多元一体化素质提升”培训之时尚造型课程等活动,提升来沪妇女素质。
三、关注需求、改善民生,真情服务妇女儿童
汇聚点滴爱心,传送妇联温情。建立“爱心妈妈结对认领公益项目”的长效运作机制,引导爱心妈妈通过定期活动,奉献爱心,同时注重收集感人的爱心小故事,用典型事例鼓励更多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结对献爱心行动。开展“母爱送进阳光之家 智障孩子快乐成长”,“春风送暖流、携手阳光行”组团开展关爱特殊家庭助老,“爱在六月”—爱心妈妈带自强儿童星期八小镇体验等活动,走访看望各类生活困难妇女儿童等。为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免费妇科及乳腺病筛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重症援助机制,为实事项目中检查出的妇科重症妇女提供后续帮扶。
对接姐妹需求,提供贴心服务。举行以“美好生活,幸福家园”——女性社会组织风采展示为主题的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2周年。镇妇联“三八”妇女维权月系列活动:开展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500份;6月17日开展了手牵手联谊特色项目“缘童年往事”——20xx梅陇单身青年联谊活动,搭建交友平台,助推社会和家庭的和谐稳定。
播撒爱心希望,关爱温暖人心。开展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向全镇妇科重症、老三八红旗手、自强队员、准孤儿等43人发放救助款4.3万元。
四、积极探索、凝心聚力,引领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
深化传统品牌,激发创新活力。进一步规范对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举办“巾帼文明岗”申报班组(集体)负责人培训,开设巾帼建功活动创建历史、方法和窗口单位接待礼仪、职场礼仪等专题讲座。镇文化体育中心图书馆获“XX市巾帼文明岗”
提高节能意识,畅享低碳生活。推进“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政府实事项目的宣传工作,继续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向发放节能记帐本,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记节能帐活动;开展讲一个我家的节能故事活动,影响、教育身边人;指导基层开展节能讲座流动课堂、绿色集市活动;开展节能环保创意制作活动。为宣传“低碳生活,源头减量,垃圾分类”的理念,5月24日下午,妇联组织首批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160人在上海艺海剧院观看市妇联与上海滑稽剧团联合创创作推出的《搭界不搭界》。
倡导家庭文明,携手共创和谐。开展家庭教育讲座、节能低碳系列活动、“食尚生活”家庭厨艺展示等活动。指导基层妇代会开展各具特色的家庭文明楼组、邻里客厅系列社区文化以及邻里活动,构建和谐的社区人文环境。以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为平台,深化“一村(居)一品”特色品牌项目。
财政工作计划 篇3
《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颁发实施二年来,财政监督在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安置、绿化及水环境整治等项目的资金支出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了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维护了财政经济秩序。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办法》精神,强化财政监督,根据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30项重点工作安排,并经区政府同意,制定了《*区20xx年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跟踪审查项目
1、列入区财政监督计划的项目,由区财政局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有关规定,发送跟踪审查通知书。各项目实施主体或属地管理单位接到跟踪审查计划表后,应将有关前期资料先报送区财政局:
(1)基础设施建设、绿化项目:项目立项批复相关资料、投资概(预)算及其它前期资料、会议纪要等;
(2)征地拆迁安置项目:红线规划图、前期调研的资金测算报告、拆迁范围内拆迁户名单、拆迁实施方案等;
2、未列入区财政监督计划的项目,应按照《*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办理;
3、暂未列入财政监督计划,但属于省、市、区级重点项目的,或属于经营性地块收储的,如在年内实施,均追加列入区财政监督计划中;
4、各项目实施主体应在项目开工、实施前及时通知区财政局,安排跟踪审查单位进场,协调跟踪审查事宜后,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项目
列入专项检查的项目,被检查单位应按区财政局的要求,提供与专项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和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数据,以及相关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有关资料。
三、内部检查项目
对区财政系统的内部检查(机关处室、区会计中心、各镇(街道办)财政所、个管办、收付中心等),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
因区政府的要求,本计划如发生调整,另行通知。